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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17

  

  各中心员工: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申请工作现已开始。为充分做好我校本年度基金申请工作,引导我中心教职工积极正确申请项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基金申请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安排

  1. 如果项目申请人没有登录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于1月20日前将(姓名、邮箱、学院)发送至guanql@bit.edu.cn获得登录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照各类别项目的“撰写提纲”填写申请书(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2. 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各学院,请各学院自行确定时间节点,3月7日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认真推敲、打磨,进行学术把关。

  3. 3月8日-9日,科研院组织各学院科研干事集中进行形式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依据国家基金形式审查表格内容),科研院将于3月初组织培训。

  4. 3月10日,各学院将形式审查通过的纸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所有类别的申请书)按要求(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相关附件和申请书装订在一起)收齐,交到科研院。

  5. 2016年我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600项,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定义为申请大户,按照基金委要求:北京申请大户必须提前上报申请书,我校14日上报,请各位老师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安排。

  二、2017年项目申请政策的变化

  (一)申请书填写方面

  1. 《项目指南》新增“预算编报须知”(见附件1),指导申请人编报有关预算。

  2. 只有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使用成本补偿式资金预算表,其他项目均使用定额补助式资金预算表。定额补助项目资金预算表中各项支出费用,“备注”必须填写;“预算说明书”需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劳务费”不设比例,实事求是编制预算,可以作为研究生的津贴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补助;

  “仪器设备费”购置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等,应该在申请书正文中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只能购置专用设备。

  3. 《项目指南》所列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

  4. 申请书中个人简历部分的格式与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中的格式对应一致,请务必按照系统中的2017年模板填写。

  5. 调整优化学科申请代码

  ?管理科学部新增 G03经济科学,其他申请代码进行相应调整和细化。

  ?化学科学部新增 B08化学生物学。

  数理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的部分学科调整了申请代码,具体变化请查阅《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6.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必须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其他方面

  1. 2017年在保持资助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直接费用资助强度提高到25万元/项(管理科学部20万元/项)。

  2. 基金委继续实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时不限项政策。

  三、申请中的注意事项

  1. 2017年所有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和提交。

  2.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2017年度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申请者填写申请书时,可参考科研院编写的《填写指南》(见附件2),以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要点》(见附件3)和《面上项目评审要点》(见附件4)。

  4.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基金项目,需在申请书正文“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5. 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预算编报须知》(见附件1),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

  特别提示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预算编报须知》,设备费只能购置专用设备,且单价超过5万元的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注意可发放人员范围。

  7.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8. 2017年所有项目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均须通过学院提交,科研院基础科研部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请书。提交申请书的纸质版一份(正反双面打印,最后一页依托单位盖章页请单面打印;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需交两份)。

  9. 请各位教师认真检查申请书的格式(我校往年初次提交的申请书格式不合格率高达10%)。为了帮助各申请人检查申请书格式,科研院专门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和面上项目的申请者设计了《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见附件5)。请申请这两类项目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经签字确认的《自查表》(正反两面打印),无《自查表》的项目将不予接收。

  10. 新体制教师,需提供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没有办理好的老师,请在1月18日前向人事处进行报备(电话:010-68914546程老师),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报备,以免影响您的项目申报。人事处会对新体制教师的职称进行认定并开具职称证明。寒假期间,各位老师可在2月20日-23日,到人事处办理。申请人需将职称证明和聘用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1. 在站博士后人员需提供一份单位承诺函(见附件6),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基金委将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12.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科研院协商并取得同意后,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我校意见(见附件7),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中心联系人:李圣男

  联系电话:68911950

  电子邮件:lishengnan2016@163.com

  校园网链接:http://www.bit.edu.cn/tzgg17/kyxs/1365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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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6日